
江西省分宜縣偷嘗毀山盜礦的禁果,使分宜縣主要官員原縣委書記郭瑞祥(升任新余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黨工委書記)、縣長姚靈目、縣委長委賴新云、等異常高興,權力得以轉化為資本生利,在盜礦者那里得以分紅。分宜縣政府給鳳陽鄉(xiāng)焦木村垇上村六組嚴秀英家少辦了二百多畝林權,將這二百多畝林山故意推給了當地盜礦者袁細牙和黃有根口中,從盜礦中分取紅利,現在分宜盜礦者還在強行毀嚴秀英家的林山,由于官商勾結,公開盜礦沒有人管,非法毀掉相對高度三百五十多米的楠門嶺山一百六十多畝,將國有礦山當作自家的商品一樣傾銷,幾億的國有礦產轉化為鈔票流入了官商勾結者的腰包,不僅盜礦者暴富了,地方官更富!不僅是縣長姚靈目富了……
新京報登了山西省蒲縣煤炭局原局長郝鵬俊,長期“潛伏”數家煤礦,斂財七億多,居然十幾年后才被發(fā)現!才被懲治!
這與江西省分宜縣長年包庇盜礦案如出一轍,事不同而理同。